“那当然,你要看季景天的背景。”
说闲话的人走了,隔着一边洗饭盒的阿轻慢条斯理地道:“是啊,谁能想到一知书达礼的好学生愣是把一高冷的季景天整得两个月瘦了十斤,差点没看精神科医师。”
旁边的阿笨道:“景天自己就没错吗?方连云回来,他干吗不避嫌?”
“你这话讲不讲理啊,方连云跟季景天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就算当不了情人,也总是哥们吧,凭什么不让人见面哪。”
阿笨嗤笑:“青梅竹马,还初恋哪!方连云是什么人啊,他能叫傅听夏呕上二升血,还要把它咽回肚里去。景天要是当初一心一意,他就不该跟方连云有丝毫瓜葛,他为什么装得好像跟方连云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样,因为他不想跟方连云撕破脸皮,他还留恋过去的那段感情,他就是心里有动摇。‘闻君有两意,与君双决绝。’我认为傅听夏就是这意思,你想不明白,就给你够够的时间叫你想个明白,合则合,不合则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叫我,我也这么干!”